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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高申报
        关于2021年上半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7 浏览次数:6547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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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21年上半年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安排,定2021年7月8日进行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请成功缴费的考生在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方进行测试和复审,具体安排如下: 

        一、心理测试安排

        1.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9:00—10:009:00正式开始测试;

        2.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文华楼506机房

        3.流程

        1)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到文华楼506机房核实身份并签到;

        2)在工作人员的提示下进行上机测试。

        二、资格复审安排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7月8日9:00-12:00,心理测试结束后; 

        2)地点:组织人事处,博学馆502室;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http://www.chsi.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证书尚未办理的,以考试机构的成绩合格证明为准;

        5)岗位中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6)岗位中涉及到放宽招聘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岗位中要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心理测试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续考核环节,不再安排补测补审;

        2.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3.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资格复审资料经查实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后续考核环节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四、特别提醒

        所有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考生须妥善安排出行方式;请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咨询电话:023-49578588 徐老师

         

         

         

                                           组织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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