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
  1. 招生网
  2. 就业网
科学研究
  1. 科研管理
  2. 学术期刊
合作发展
  1. 校企合作
  2. 国际合作
校友风采
    专题专栏
      双高申报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询比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4 浏览次数:2506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分享到: 打印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询比

        一、询比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询比保证金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1

         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

        9.9万元

        0.198万元

        1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采购预算9.9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询比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424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上下载本项目询比文件、澄清等询比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比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询比文件公告期限2023年4月242023年427日。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4楼招采办公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427日北京时间14:30;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427日北京时间15:00;

        (六)询比时间:2023427日北京时间15:00;

        (七)询比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4楼办公室。

        五、保证金

        (一)询比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询比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现金递交,询比时用厚牛皮纸信封密封,标明单位名称并盖章,与询比文件一并提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第一成交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他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下载;无论供应商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不接收。

        (五)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七)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代老师/张老师

         话:023-49570178

         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

        在线课程应用监测及运营服务4.24挂网稿.docx


        图片新闻
        • 最近更新
        • 2023-07-26

          关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采购与招投标门户网站开通的通知

        • 2024-05-11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4年端午节学生慰问品采购 结果公示

        • 2024-01-06

          《重庆日报》报刊宣传“双高”建设成果单一来源结果公示

        • 2024-01-02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后门第19号门面(第二次)公开招租结果公示

        • 2023-12-29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奎星楼1至2楼、3至4楼经营性招租结果公示

        • 2023-12-25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后门第19号门面(第二次)公开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