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24〕6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第三批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团队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团队成员15-20人(其中至少应包括1名兼职教师且为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团队成员中至少包括1-2名教科研专职人员)且相对稳定,承诺建设期内人员调整比例不超过30%;团队“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超过50%,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的教师占40%以上;团队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团队成员不得包括在建的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人员。
3.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原则上应为相关专业背景和企业经历的专业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52岁;应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合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成就。团队负责人不得随意更换。
4.学校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建有教师发展中心(机构),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学校主要负责人牵头成立团队建设工作专班,具有团队建设管理的制度机制,在团队建设中能给予政策、人员、经费等支持保障。
5.专业建设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3项:
(1)申报专业为省级及以上“双高”建设专业(群),或中央或重庆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级或市级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示范专业、骨干专业或紧缺专业。
(2)申报专业方向建有中央或重庆市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或产业学院等。
(3)学校建有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校级及以上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工作室(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或技能大赛工作室等相关平台。
(4)团队成员参与研制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专业简介、专业教学标准、实训室建设标准或教师企业实践标准等,或参与制定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并由相关机构正式发布。
(5)学校有国际化行动建设规划,申报专业有国际化合作办学经验,师资队伍具有国际化理念和眼光,在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取得一定成效。
6.教育教学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3项:
(1)团队成员近5年荣获市级及以上级奖励,含教学名师、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劳动模范、模范教师、技术能手、先进工作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等,或省级及以上英才计划名师名家、杰出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
(2)团队成员近5年荣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全国教材建设奖。
(3)团队成员近5年主编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主持省级及以上专业教学资源库,或主持市级及以上在线精品课程建设,或负责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
(4)团队成员为教育部或重庆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包括行指委(教指委)成员、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共同体)常务理事,秘书长,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专家、评委,或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以上专家,并发挥主要作用。
(5)团队成员近5年指导学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获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赛(含师生同赛)或重庆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教师赛(含师生同赛),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重庆市“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全国挑战杯系列竞赛获奖。
(6)学校在申报专业方向积极探索模块化课程体系和教学模式且具有良好的建设基础,团队成员熟悉项目教学、情景教学等多种教学方法。
7.科学研究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学校近5年获批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市级及以上科研、实践平台获教学、产教合作平台等。
(2)团队成员为市级及以上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核心成员、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科研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优秀成果专利奖,或指导学生获得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发明类奖励。
(3)团队成员近5年参与市级及以上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社科基金、自然基金等项目,参与和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科技、应用技术或研究项目。
(4)团队成员在与申报专业方向一致的著作、论文(北大核心及以上),发明专利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8.社会服务方面,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2项:
(1)学校积极对接行业企业,通过横向课题、技术服务等多种方式服务行业企业,近5年累积服务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优质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
(2)学校近5年开展与申报专业方向匹配的教师培训、技术技能培训、学历继续教育等社会服务累积不少于10项,300人次。
(3)学校近5年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服务乡村振兴、渝鲁协作、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带一路”倡议、公益活动等相关项目不少于5项,且效果良好。
二、申请流程
在5月15日9:00前,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如实填写推荐材料,推荐材料包括填报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附件1)、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3)、印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各一份。材料由二级机构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49521726
附件1:《高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三批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3:《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