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
学校自1950年发轫建校以来,74载非凡的发展历程中留下了许多珍贵的校史档案资料,为更好地铭记历史,深挖红色根脉,丰富校史档案资料,激发城职人“坚卓勤勉、自强奋进”的精神,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历届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史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1950年建校以来,特别是上个世纪在教学、科研、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党团建设、校园文化、校园生活以及各种重要事件和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或经过收集整理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研究、展览价值的各种不同形式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照片、音频、视频、实物等。
二、征集时间
集中征集时间为2024年4月至2024年7月,并长期接受史料捐赠,赠品将作为校史馆或档案室藏品长期保存。
三、征集内容
(一)文字资料类
1.校名变更及历史变迁的资料;
2.学校各个时期的招生简章、招生指南、招生计划表等;
3.学校各个时期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
4.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
5.学校编辑出版的各类刊物、书籍、宣传印刷品等;
6.学校历任领导、知名教授学者任命书、聘任书、信函、手稿、讲稿等;
7.上级领导、重要外宾、知名人士的题词、题字、手稿、信函、批示等;
8.曾在学校求学或工作过的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证书等;
9.学校举办或师生参与的各类学术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赛事形成的材料;
10.历届毕业生毕业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字等;
11.各时期有关学校、师生、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
12.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文字资料等。
(二)图像影音类
1.各个时期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
2.师生教学、研究、实习、实践活动的影像;
3.反映学校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如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的老照片,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照片、音频视频;
4.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音视频材料;
5.国内外重要人士来校访问、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的影像;
6.国内外重要学术交流、研讨活动和重要赛事的影像;
7.党代会、团代会、学代会、教代会等党建群团活动的影像;
8.其他具有纪念意义的照片(含底片)、音频、视频等数字化文档。
(三)实物用品类
1.学校不同时期的匾牌、徽章、印章、校训、校标、纪念章、票证;
2.各个时期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毕业证书等;
3.学校购买、制作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生活与文体用品等“老物件”;
4.师生校友获得的具有代表性的奖状、奖杯、奖牌、证书等;
5.学校对外交流活动中获赠的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等;
6.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以及其他具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四)回忆文章类
1.关于学校发展历史、重大事件的文章和媒体报道;
2.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生活轶事及校友风采的故事。
(五)其他类
历次校庆征集、校友捐赠的各类资料、实物档案。
四、征集方式
(一)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学校颁发捐赠证书和物品以志纪念,捐赠物品根据具体情况保存在学校校史馆或档案室。
(二)代管与复制。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五、征集说明
(一)捐赠的资料、实物档案,请注明资料(照片、音频、视频、回忆文章等)及实物档案产生的时间、地点、人物姓名、职称职务、事由、现从事职业、与学校的关系等信息。
(二)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够反映学校各个时期的办学历史和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展示学校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力。
(三)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肖像权的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保护捐赠人的原则,尊重捐赠者个人隐私及其它相关权益。
(四)自愿捐赠物品及有关史料的个人、组织,视捐赠资料的不同情况,学校统一登记造册,由校史馆或档案室妥善保管,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和纪念品以致谢忱。符合校史馆展出的收藏物品,标注收藏品的提供者以示感谢。
六、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博学馆五楼档案室
邮编:402160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023-49578339
电子邮件: 360243817@qq.com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广大师生、离退休同志、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学校联系,积极参与校史及档案资料征集活动,提供各种征集线索!
特此通知。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档案室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