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院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已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保证全员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作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配套实施的法律,与学校全体公职人员息息相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院系要迅速部署,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做到全员知晓。
二、深刻领会、开展学习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对政务处分的适用范围、政务处分的种类和适用情形、程序及14种应受政务处分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细致规范,是完善国家监察制度的重要法律,每位公职人员都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心中有戒。
三、强化运用、严格依法办事。学校各类管理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不仅要积极参加学习,还应当结合本职工作,将自律意识竖起来、纪律规矩挺起来、纪律执行立起来,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法纪意识、廉政意识。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市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