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信息承诺书(非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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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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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出行方式 |
汽车□ 火车□ 飞机□ 自驾□ |
车次、班次、航班号、中转信息及座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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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附相关证明);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
说明:
1. 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有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2.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人员,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下载地址:/uploadfile/2020/0601/2020060110022669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