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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健康信息承诺书(非在校生)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6236 来源:|0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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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信息承诺书(非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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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  火车□

        飞机□  自驾□

        车次、班次、航班号、中转信息及座位号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诊断为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2.本人没有与新型冠状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3.本人过去14天没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

        4.本人过去14天没有去过疫情重点地区;

        5.本人没有被留验站集中隔离观察或留观后已解除医学观察(附相关证明);

        6.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以上提供的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说明:

        1. 对隐瞒、谎报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信息,或者违反隔离、治疗有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2.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人员,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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