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教育评价改革,探索理论指导实践,促进经验交流,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征集教育评价实践案例的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启动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评价实践案例。案例应在相关评价领域具有重要代表性、创新性、引领性,实践活动应全部完成或阶段性完成。
2.案例范围包括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层面评价。
3.案例时间范围为2021年初至2023年春。
二、征集方式
案例单位或推荐人填写《教育评价案例推荐/申报表》(见附件),与相关资料一并发送到邮箱jwcyangmin@cqcvc.edu.cn。截止时间2022年11月7日。
三、相关事项
1.各单位结合自身教育评价实践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报,仔细发掘、认真总结。
2.学校将择优推荐案例。被评选上的案例可能会安排现场考察调研;被纳入《中国教育评价研究报告》的代表性案例,将在教育评价专家大会上交流。
联系人及电话:龙虹竹,023-49578003。
附件:教育评价案例推荐/申报表
教务处(质量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