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拟进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重庆籍或长期在重庆工作生活的非重庆籍人士。
(二)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培育时代新人、树立时代新风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三)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有突出表现,事迹真实感人,身边群众认可度高。
(四)行为对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有榜样示范作用,具有可学性。
(五)个人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
二、其他事项
请各处室、二级院系认真挖掘,按照推荐标准积极推荐,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于10月30日(星期五)13:00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党委宣传部初审通过后,发放2020年度“感动重庆十大人物”推荐表。
联系人:周泽玉;联系电话:49578288。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