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处室: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现将2020年暑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学生放假时间自2020年7月18日至9月6日;教职工放假时间自2020年7月20日至9月5日。教职工于9月6日返校,9月7日正式上班。2018和2019级学生于9月7日-8日开学报到,9月9日正式行课;2020级新生初定于10月10-11日入学报到。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暑期师生健康管理。各处室、院系认真贯彻《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暑期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学生离校管理,各院系制定离校学生信息台账,逐人发放离校通知,告知离校注意事项及暑期居家疫情防控要求。加强暑期师生健康管理,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建立师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报告制度。
(二)加强暑期师生外出管理。师生应减少不必要外出,非必须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必须按管理权限向学校申请报批。中层管理干部离渝外出按程序请假报批,并向组织人事处报备。
(三)加强校园封闭管理。暑假期间,学校将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校内场地不对外开放,未经学校允许,师生不得提前返校或中途返校。保卫部门要严格落实门岗责任,进校人员一律要进行“一测量两核查”,外来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入校。暑期留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外出,因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须经学校审批同意。
(四)加强暑期师生安全教育管理。各处室、院系结合疫情防控、防汛、防溺、交通、饮食、消防、网络与信息安全、居家安全等,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各处室、院系及教职工离校前必须做好离校安全检查,管好水电、门窗,保管好档案资料和物品。保卫部门牵头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暑期校园巡逻巡查。
(五)做好暑期重点工作。坚持放假不放工,放假不放松,各处室、院系要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和职责分工,全力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校园改扩建、宿舍维修改造、招生就业、内涵建设项目、秋季开学准备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加强暑期政务值班工作。党政办公室统筹做好暑假期间政务值班安排,值班人员按要求到校值班并保持电话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七)各处室、院系要切实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部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提醒工作,加强廉洁自律。
附件: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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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