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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浏览次数:5899 来源:|0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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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院系):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确保考试严格、规范、顺利地进行,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0年7月16日-7月17日。考试具体安排详见考试安排表(附件1)。

        二、考试要求

        (一)学生参加所有课程考试,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器件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存放到指定的地点,否则以作弊论处。对违纪学生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考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开始,迟到学生不允许进场。

        三、监考工作

        (一)监考人员请仔细查阅时间地点,认真阅读监考须知(见附件2和附件3),熟悉监考操作流程。

        (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职英语2》两门课程的考试形式和要求特殊,请相关监考人员仔细阅读监考注意事项(附件4和附件5),并按要求做好监考工作。

        (三)监考人员在每场考试开始前提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文华楼209)领取考务资料,并到指定考场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履行监考职责。7月16日上午第一场考试的相关监考人员请提前30分钟到文华楼216和217教室参加简短的考前培训。

        (四)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自行调整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书面申请(填写监考替换申请单)于7月15日(星期三)12:00前送教学工作部备案,过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试卷袋上备注有“拆班,看签到表”的科目,监考人员需将置物篮里的签到表贴在教室门口,方便考生快速找到所在考场。考试结束,即时将教室门口贴的签到表清理干净。

        2. 由于本学期有部分学生不参加线下期末考试,所以期末考试的签到表上均不备注“缺考”,避免任课老师将考生成绩误录成缺考。

        附件:1. 2019-2020-2期末考试安排表

               2.监考须知(机房上机考试)

               3.监考须知(教室)

        4.监考注意事项(高职英语2)

        5.监考注意事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附件下载地址:/uploadfile/2020/0713/20200713091336949.rar

        教学工作部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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