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和市教委《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中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安函〔2023〕54号)《关于认真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值班工作的通知》(〔2023〕—563)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3年中秋国庆节放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学生正常行课,教职员工正常上班;10月7日上10月5日(星期四)课程,10月8日上10月6日(星期五)课程。教务处、二级学院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前后的教学工作,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二、工作要求
1.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师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及假前离校安全检查工作。党委学生工作部要牵头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1次以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高坠、防诈骗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播放1次安全教育短片。
2.各二级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基建后勤处要认真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统筹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
3.党委保卫部要做好放假前的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排查以及假期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党政办公室要做好交通车安全排查,加强假期公务车安全管理。
4.党政办公室牵头做好假期政务值班安排工作。值班人员必须到校值班,按照值班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保证电话畅通,遇到问题及时处置,紧急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上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5.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按照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教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和提醒工作,加强廉洁自律,确保廉洁过节。
附件:2023年中秋国庆节值班安排表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