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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第二批教育评价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7 浏览次数:0 【打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评估院关于开展第二批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工作的函》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标准范围

征集的标准范围主要包括区(县)域教育评价标准、学校评价标准、教师评价标准、学生评价标准、人才评价标准五大类。申报者可选择其中某大类或某大类中的一个或多个维度提交参评标准。标准编写参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标准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

二、征集条件

(一)符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求,体现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对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

(二)与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衔接,符合国家改革要求、适应地方发展需要、满足学校和学生等的个性特征。

(三)评价标准可观察、可测量,易于理解,避免过于抽象;指标间相互独立,避免交叉重复。

(四)标准已有效实施2年以上,或被1所以上学校或其他组织采用且有效实施1年以上,对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具有较强引领作用。

(五)标准负责人最多可承担两项。在第一批教育评价标准评选中被采用的标准不再重复申报。

三、征集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报者根据标准研制的科学规范填写《2024年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申报书》(附件1)并附上教育评价标准的文本(附件2),将申报书、标准文本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应用证明、标准实施效益等证明性材料等)电子材料,于7月15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318380231@qq.com。

(二)专家评审。教务处对所提交标准进行资格初审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标准。

(三)材料完善。拟推荐标准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定稿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五份)提交至教务处(博学馆410-2)。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3996027465

 

 

附件:1.2024年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征集与评选申报书

2.标准文本格式示例(供参考)

附件1 2024年重庆市教育评价标准征集和评选申报书.doc

附件2 标准文本格式示例(供参考).doc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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