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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次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体检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6-03-08 浏览次数:0 【打印】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2026年第一批次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第一批次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见附件)予以公布,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具体安排如下:

一、体检安排

1.集合时间:202639早上8:30

2.集合地点: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昌龙门(重庆市永川区昌龙大道366号);

3.需材料: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小两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底色无要求)、体检表(自行下载打印,见附件2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三、检前须知

1.检前保持正常饮食,不吃过分油腻和高蛋白食品,不要过量饮酒,避免疲劳;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持充足的睡眠,保持血压稳定,体检当天停止晨练;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并及时告知学校人事处,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时请勿穿紧身内衣、金属扣内衣、连裤袜,尽量不戴首饰及头饰,以方便体检。

四、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报告(模板)自行下载打印,体检完毕后请将体检报告交回体检中心前台,由学校人事处统一领取;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资格;

4.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学校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组织二次复检;

5.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工作日内联系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人事处:023-49578588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第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2.体检表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26年第一批次非事业编制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表.docx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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