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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5-04-08 浏览次数:0 【打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语函〔20255号)要求,为做好校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方向

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拟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3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申报项目应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重庆落地落实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进行研究,围绕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语言文字基础理论、语言文字决策资政、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和新兴领域、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设、语言国情与语言资源保护、语言文字国际传播与比较等方面拟定研究选题,也可参照《选题指南》(附件3)确定具体研究项目名称。

(二)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2)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其他申报要求:(1)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2)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3)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鼓励以此为基础,申报更高级别项目,如国家语委、教育部项目等。(4)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54月27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材料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教务处(博学馆410-2办公室)。同时提交word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选题序号+项目类别(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246316741@qq.com。

(三)拟申报数量及经费

我校拟申报数量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市级财政补助经费重点项目2.5万元/项,一般项目1万元/项。

(联系人及电话:侍老师19923166339。) 

 

附件: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3.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

附件1.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2.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2025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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