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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荐教育系统财务与审计专家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2-27 浏览次数:0 【打印】

各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教育系统财务与审计专家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教育系统财务与审计专家(20252027年)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和回避制度,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遵守职业道德,无行业从业不良记录。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

4.专业类别:会计、审计、财政、金融、经济、统计、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

5.职称或资质(符合条件之一):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含非执业会员资格);注册造价师、造价员;全国或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会计青年英才(后备);其他相当职称、职级、资质;参与过市级部门审计监管项目。

6.工作实绩:从事审计、财务、绩效评价、基本建设等实务工作5年以上,尤其是管理实务工作;熟悉相关财务管理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能力和财务报告写作水平。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教育系统财务与审计专家申报表》(见附件),由各二级单位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至财务处。

2.遴选评审。财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集中评审,推出建议名单。

3.上会审定。财务处根据评审意见,对拟推荐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审定通过后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报送。

(二)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于202532日前,将申报材料《教育系统财务与审计专家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273443852@qq.com

联系人及电话:罗庆龙,023-49578788

 

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教育系统财务与审计专家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遴选教育系统财务与审计专家的通知》.doc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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