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西部地区人才培养卓越高等职业学校50强
中国西部地区服务贡献卓越高等职业学校50强
中国西部地区产教融合卓越高等职业学校50强
中国西部高职院校三大卓越榜单50强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单位
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产教融合试点单位
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试点单位
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
全国第一批乡村振兴电商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中国-老挝职业教育发展共同体牵头单位
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
重庆市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牵头单位
重庆市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
重庆市职业教育发展潜力优势学校
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重庆市绿色校园建设示范校
重庆市节水型高校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重庆市社区教育示范基地
重庆市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重庆市国际化特色项目建设单位
鲁渝高校高水平专业共建单位
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转发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才普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6-21 浏览次数:0 【打印】

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才普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发〔2024〕66号)的相关要求,学校拟开展人才普查认定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校教职工均可申报符合《新重庆人才(永川)分类目录》(详见附件1)A、B、C、D、E、F分类标各类人才

(二)不能通过目录认定的企业(非机关、事业单位)、新型研发机构(不具有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在职人员,可通过《新重庆人才计分认定规范》(详见附件2)计算分值标准进行认定。

符合多个类别标准的,按就高原则认定;经目录认定的人才原则上不再采取计分认定。

二、申报流程

具体申报流程参考《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才普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各二级机构填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人才情况一览表》。材料由二级机构在6月25日9:00前统一提交至人事处审核。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按申报认定流程,进行人才申报认定,认定成功后有机会享受子女就学、停车减免等有关人才政策。

(二)强化协作,提高质效此前已认定B卡人才继续沿用《永川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永人组〔2022〕5号)规定执行,待后续根据人才普查数据调整完善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后,人才服务措施根据新规定执行。B卡人才不再申报,均以此方式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49521726

 


附件1 永人社发〔2024〕66号中共重庆市永川区委组织部重庆市永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人才普查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 (需填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人才情况一览表.xlsx   


  

人事处

2024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