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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开展校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4-05-13 浏览次数:0 【打印】

二级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通知》(渝教师发〔2022〕13号)精神,决定开展重庆城市职业院校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一)申报范围。全校各符合要求的团队

(二)申报名额。共遴选立项2个校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

已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和首批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团队(专业)不得再次申报,团队负责人不得再次牵头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专业

(一)申报条件。申报团队必须符合《重庆市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的立项条件。

以下条件1~4项中至少满足2项,5~7项中至少满足1项

1)申报专业方向为市级及以上“双高计划”建设单位中的高水平专业(群),或中央或重庆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级或市级重点建设专业、特色专业、示范专业、骨干专业或紧缺专业;

2)申报专业方向建有中央或重庆市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并有世界500强企业或规模以上行业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作为稳定的(3年以上)校外实训基地;或牵头立项为市级以上职业教育集团;

3)团队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奖励(含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先进工作者、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等)、重庆市英才计划名师名家、杰出教师等;

4)团队成员教学质量高,教学成果丰硕,获市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

5)团队成员牵头负责市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牵头负责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编写或市级及以上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开放课程开发,或获得全国教材建设奖;

6)团队成员为教育部或重庆市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织成员,包括行指委(教指委)成员、国家一级学会常务理事及以上专家,或参与国家相关专业教学标准开发工作;

7)申报团队为全国或市级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核心成员、或主持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成员牵头建有省级以上“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

(二)申报专业。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申报专业方向,新旧专业对照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执行;以《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主要依据,聚焦重庆重点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民生领域紧缺等重点领域专业,聚焦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增材制造装备、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装配式建筑等产业链对应专业方向和保育、护理、康养等民生紧缺领域专业,结合我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和招生情况由学校自主确定具体专业。

、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程序。

1.学申报。对照范围和条件自愿申报,填写项目申报书和建设实施方案。

2.遴选评审。人事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集中评审,推出项目建设单位建议名单。

3.立项公示。人事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拟立项建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正式发布立项文件。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将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作为加强我市职业教育“双师型”建设队伍建设、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做好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支持及经费保障,按照程序和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2.材料报送。2024531日前,各二级机构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1419628472@qq.com。申报纸质材料包括申报书(签字盖章)、汇总表(签字盖章)、印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各一份,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及电话:陈宥希49521726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申报书

2.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docx


人事处

2024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