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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重庆市第十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4-05-21 浏览次数:0 【打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做好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申报和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选题

围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构建“416”科技创新布局、加快打造“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等全市中心工作,结合一体统筹推进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建设重点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场景下如何推进教育现代化,突出新时代新征程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重庆教育改革应当肩负的使命任务,聚焦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教育重点、难点、热点,可参照选题指南(附件1)确定试点项目申报名称,已有研究基础的可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自拟名称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本年度综改试点项目拟设重大、重点、一般三个类别,给予一定经费支持。项目组成员不超过7人(含试点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同时期只能承担1个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或研究课题,成员同时期参加的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总数不超过2项。

(二)试点期限和成果

试点项目实施周期为2年,要注重成果运用,注重经验成果的可复制性、可推广性,把更多创新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形成案例材料,加强媒体宣传报道,适时开展现场观摩会或经验成果交流会,积极争取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争取有关国家部委简报刊发试点经验,面向全国进行推广。

研究成果呈现形式为研究报告、咨政报告和典型案例,同时可提交相关学术专著和研究论文等成果。重大、重点试点项目结题须提交8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及典型案例,一般试点项目结题须提交5000字以上研究报告、3000字以上咨政报告及典型案例。

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校属单位组织填写《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于5月2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1318380231@qq.com。

(二)专家评审。教务处对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推荐申报名单。

(三)材料完善。拟推荐试点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和完善,定稿发送至邮箱,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三份)提交至教务处(博学馆410-2)。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3996027465)

 

 

附件:1.第十批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选题指南

2.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申报书

附件.doc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4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