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校级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为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有关部门(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教师。
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已获得“校级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不再推荐校级教育育人楷模,可按自愿原则推荐市级教书育人楷模。
三、推选名额
(一)推选校级教育育人楷模2名。
(二)各二级单位限推荐1名校级教书育人楷模。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候选人材料按照封面、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详细事迹材料、印证材料的顺序装订成册,封面需明确推荐类别)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推选要求
(一)积极参与此次推选活动,自下而上、逐级推选,优中选优。各二级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关,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精心甄选,严格推选。
(二)各二级单位要以事迹为基础,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
(三)各二级单位要对推荐人选的荣誉称号、证书证件、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弄虚作假。
联系人及方式:陈宥希,49521726;1419628472@qq.com。
附件:1.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
2.2024年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2024年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4.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