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语委、市教委《关于举办第三届语言文字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渝语发【2023】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巩固语言文字工作实践成果,充分展示语言文字工作推广成效,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开展征文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推进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现代化新重庆建设。
二、征文对象
全校教职工
三、论文要求
(一)主题鲜明、内容积极、逻辑清晰、形式规范、结构严谨,科研成果具有科学性和实用性,且未公开发表。
(二)文字、图标规范清晰。每篇论文字数不超过6000字,署名作者不超过3人。
(三)论文须严格遵守学术道德,严禁抄袭,文责自负。
四、报送要求
(一)每篇论文电子稿以“参评单位+作者姓名+论文题目”命名(论文格式见附件),论文正文电子稿中不再出现作者单位,姓名。
(二)请于10月31日前将论文电子稿以word形式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侍敏;电子邮箱:jwcyangmin@cqcvc.edu.cn;联系电话:49578105)
附件:论文格式
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