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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时间:2023-04-07 浏览次数:0 【打印】

校属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渝语办函〔2023〕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拟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2-3年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申报选题指南详见附件2。

项目申报人应符合以下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在职教师或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和精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2)重点项目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级职称人员需两位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同意)或具有博士学位。

其他申报要求:(1)同一申报人同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主持同级同类项目尚未结项者,不得申报当年新项目;同一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可参与2个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的申报。(2)项目申报人即项目负责人,限为1人。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3)申报人申报资助项目的相关研究,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成果申报多家同级别项目,鼓励以此为基础,申报更高级别项目,如国家语委、教育部项目等。(4)已获立项的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及其子项目,以及已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重复申报。

三、有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34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3)纸质材料3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报送至教务处(博学馆410-2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王××”命名,发送至邮箱1318380231@qq.com。

(三)拟申报数量及经费

我校拟申报数量3项,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市级财政补助经费重点项目2.5万元/项;一般项目1.5万元/项。

联系人及电话:杨老师,13996027465。

 

 

附件:1.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2023年度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选题指南

3.重庆市语言文字科研项目申报书

附件1-3.rar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