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对博学馆一楼自习室装修改造(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磋商保证金(万元)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博学馆一楼自习室装修改造 | 19.9378 | 0.3 | 1 |
二、资金来源
学校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特定资格条件
1.承包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装修、施工、工程、装潢等相关领域。
五、磋商有关说明
(一)磋商公告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21日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联系电话)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后勤楼213室现场报名并考取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5日上午9:30—11:00
2.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其投标才被接收。
(四)磋商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后勤楼309室。
(五)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09:30;
(六)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七)磋商时间:2021年10月21日北京时间10:00;
(八)磋商地点:同磋商地点
六、保证金
(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供应商应足额缴纳磋商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现金递交,磋商时用厚牛皮纸信封密封,标明单位名称并盖章,与磋商文件一并提交。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第一成交候选人以外的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2.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到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询;无论供应商查询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联系人:代老师/张老师
电 话:023-49578491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