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党委将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暨师德专题教育推进会。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4:30 -16:00
二、会议地点
学术报告厅
三、参会人员
全体教职工(后勤、保卫、宿管派代表参会,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于10月29日(本周五)上午11:00前将参会回执报送给纪检监察室杨蕊(电话:49578007,QQ:972174220)。
2.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会,须书面向纪检监察室请假(产假除外),并在参会回执中注明原因。
3.会议将指定参会人员座次,请提前15分钟到场,并按规定入座。
4.请保持会场纪律,将手机调整为静音或关机状态,勿擅自中途离场。
附件:参会回执
纪检监察室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