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招生就业
  1. 招生网
  2. 就业网
科学研究
  1. 科研管理
  2. 学术期刊
合作发展
  1. 校企合作
  2. 国际合作
校友风采
    专题专栏
      双高申报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征集学校新徽标设计方案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浏览次数:15677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分享到: 打印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始建于1950年,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公办高等院校。学校是全国职工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工会先进办学单位、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立项建设单位、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鲁渝高校高水平专业共建单位、重庆市工人先锋号、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进一步加强学校文化建设,完善校园视觉识别系统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学校新徽标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活动背景

        学校徽标是学校的象征,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文化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学校历史传统、办学定位和发展追求的文化凝练。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始为重庆工人政治学校,后为重庆市工会干部学校;2004年,与重庆市职工大学、重庆市职工住宅合作社合并组建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4年,由重庆市总工会划转为重庆市教委主管。学校现占地912亩,设有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文旅康养学院、科大讯飞大数据学院、航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在校师生1万余人

        为更好地展现学校的办学精神和办学特色,提高社会美誉度、校友凝聚力和师生归属感,现公开征集新的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徽标设计方案。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211130日至1230

        四、应征作品及要求

        (一)学校新徽标设计的征集内容包括: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形象标识和配色

        (二)设计作品应符合以下标准:

        1.必须为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和使用,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悉。

        2.设计风格和类型应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3.彰显学校历史传承,体现学校“红色匠心”育人、从工人教育中走来的历史文化底蕴。

        4.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相结合。直观美感与实际应用相结合,直观上符合时代大众审美,易于理解和接受,便于与其他标识组合使用,易于学校网站、媒体报道,方便制作各类衍生品。建议以简洁色调为主,可从学校办学历史中提取元素。

        5.徽标设计使用学校全称,应包含以下元素:

        中文: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毛泽东同志题字字体,详见附件3

        英文:Chongqing City Vocational College

        建校时间:1950

        (三)徽标设计稿应包含绘制形象和设计说明,并符合以下要求:

        1.作者应保留设计原稿,以便入选后凭设计源文件取得奖励;

        2.应征作品附创作思路和解释说明;

        3.表现形式简洁而有创意、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艺术感染力。

        五、报名方式及作品提交要求

        (一)应征者应同时提交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新徽标设计作品电子文件(矢量图)、设计诠释文字材料(300字以内)、《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新徽标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四份文件。设计者允许一人(组)投多个设计方案。

        (二)提交作品设计(电子版矢量图)、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签名后扫描的《承诺书》(PDF格式),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xcb@cqcvc.edu.cn,咨询电话:023-49578288

        (三)来稿请注明“新徽标投稿”字样,要写清楚姓名、工作或学习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六、奖励办法

        学校将组织评审组对应征稿进行评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有关会议讨论确定。

        对所有获奖者将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一等奖奖励5000元(含税),二等奖奖励2000元(含税),三等奖奖励1000元(含税)。

        (三)以团体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四)所有获奖作品,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学校拥有对该作品的修改权。

        七、相关说明

        (一)更多学校背景资料可登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cqcvc.edu.cn/zhuzhan/defult.aspx)了解。

        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且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名誉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侵权人自行承担。

        学校有权根据参赛作品数量和质量适当调整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所有,具体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附件:1.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新徽标征集活动报名表

                   附件1.doc

        2.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附件2.docx

        3.毛泽东同志题字字体源文件

                    附件3.毛泽东同志题字字体源文件.pdf

                     附件3源文件.zip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11130


        图片新闻
        • 最近更新
        • 2022-09-07

          关于启动四川泸定县地震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资助和帮扶工作的通知

        • 2021-07-05

          校区改扩建监督公告

        • 2024-04-16

          关于组织参加第三届川渝青年教师风采大赛的通知

        • 2024-04-11

          关于组织参加全国大学生反走私创作大赛的通知

        • 2024-04-08

          关于推荐第二届重庆市教育评价改革咨询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 2024-04-02

          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