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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4 浏览次数:3508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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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院系、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内交通秩序管理,实现人车分流,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门车辆门禁系统管理

        校门门禁系统,主要用于有效区分校内外机动车辆出入管控,防止外来不法车辆临停、占道、携带违禁物品入校、破坏校园交通秩序和安全稳定等。每学期期末有车辆登记信息的离校人员应主动到保卫部申请销号处理,每学期开学前新进人员应由本部门签章确认后,本人持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到保卫部登记车辆信息。短期施工车辆如需频繁进出校内,也需按此要求作信息登记,以便管理。学生的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停靠校内。

        二、机动车管理

        1.停车场学校公务用车专属车位,其他车辆不得停放。

        2.博学馆后门公务用车临时车位,应首先满足公务车停放,正常上班日9:00——15:00,任何私家车不得先行占用该车位。

        3.进入校内车辆一律按一车一位,车头一致的原则有序停靠。对不按规定停车的车辆最多温馨提示2次后,处以锁车处罚。锁车后,车主应到保卫部学习交通法规和本通知,并书面承诺不再违规停车后再行解锁。

        4.所有机动车(学校重大活动、公务接待外)均继续从二号门和三号门进出,一号门至博学馆大门前,一食堂至博学馆大门前,仍然封闭管理用于体育教学和学生主要通行干道。车辆从后勤楼至博学馆后门绕行。

        5.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机动车通行路段重要道口实行临时管制,禁止通行。

        三、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管理

        1.所有摩托车、电瓶车(水电、基建维修车,送水车持证通行外)禁止在校内行驶,进校后必须就近集中并排、车头一致停放在校门口附近停车棚内(具体位置见停车棚指示牌)。

        2.现二号门停车棚内和学生宿舍外一食堂至博学馆大门前路段以及文华楼、明华楼和光华楼之间停放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请车主于5月22日前(周六)自行驶离,5月23日(周日)将对停放此处车辆按“僵尸车”处置;以上地点停放的摩托车、电瓶车和自行车,请车主于5月22日前(周六)暂时集中停放到竹园文化墙停放处,5月23日清理“僵尸车”后,再集中并排、车头一致停放到指示牌处。

        3.自行车可在非教学时段一人一车通行,严禁载人通行,严禁在教学时段通行,停靠时严禁占用机动车位,仅许并排车头一致停放指定区域。凡是乱停乱放者,最多温馨提示2次,第三次直接拖走,取消校内停放、通行资格。

        四、人车分流交通管制实行时间

        2021年5月24日(周一)早上7:30起。

        请各院系、处室及时告知本部门师生员工、所辖下属管理单位、各经营商户。

        特此通知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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