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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3 浏览次数:4879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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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院系):

        根据学校安排,本学期第3周将举行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现将本次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本次补考对象为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和申请缓考的学生(不包含缺考和作弊)。

        二、补考时间、地点

        9月22日-9月23日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安排表(附件1)

        三、考试要求

        1.请参加补考的学生按照考试安排,准时参加补考,考试开始,迟到者禁止入场。

        2. 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学生证进入考场,未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服从监考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纪律,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桌面以备检查。

        4. 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及其他具有存储、编程、查询等功能的电子器件进入考场。已将上述物品带入考场的,请存放到指定的地点,否则以作弊论处。对违纪学生按《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考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四、监考工作

        1.监考人员请仔细查阅时间地点,认真阅读监考须知(见附件2),考试当天须提前15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文华楼209)领取考务资料,并到指定考场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职英语2》两门课程的考试形式和要求特殊,请相关监考人员仔细阅读监考注意事项(附件3和附件4),并按要求做好监考工作。

        3.监考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自行调整并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将书面申请(填写监考替换申请单)于9月16日(星期四)12:00前送教学工作部备案,过期不再受理。

         

        附:1. 2021-2022-1期初补考考试安排表

            2.监考须知

        3.监考注意事项(高职英语2)

        4.监考注意事项(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 2021-2022-1期初补考学生名单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初补考工作的通知.rar


         

        教学工作部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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