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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7027 来源:|0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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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教委的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重庆城市职业学院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城市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qcvc.com.cn)查阅或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重庆城市职业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兴龙大道1099号;邮编:402160;联系电话:023-49578001;传真:023-49578001)。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教育部、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教委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通过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学院概况、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招生就业、人才培养、科研管理、学生管理、干部与人事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物资设备采购管理、对外合作、监督工作、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信息与交流,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我院信息,提高学院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现有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24名,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1个,专项工作经费1万元。

        2018—2019学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基础,按照“党委统一领导,行政主抓,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和工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开展。

        (二)加强平台建设。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开发信息公开的新平台、新形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一是开通学院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平台,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信息公开。二是通过党政院务公开栏、宣传橱窗、会议、文件、校园广播等公开载体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将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信息发布于众。三是设立公开意见箱和领导接待日,畅通信息渠道。四是利用办公内网,向教职员工及时公开信息。

        (三)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制定了《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网络信息考核办法》,将信息工作纳入部门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

        (四)扩大信息公开内容。采取多种形式,拓宽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高度关注的学校改革发展、干部人事任免、教师职称评定、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资产采购、基建项目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8-2019学年,学校根据《重庆城市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通过通过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其中学院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506条,其中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信息266条。通过宣传栏、展板、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册、专题会议、新闻媒体公开信息612条;通过学校官方微信主动公开信息137条;通过办公内网公开信息139条。

        三、清单事项公开情况

        附件2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我院未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8-2019学年,我院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一些部门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不够规范;经费保障不到位。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加强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2.继续深化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3.与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2019—2020学年,我院将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校,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2019学年,重庆城市职业学院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1. 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 .doc

        2.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50条)对照检查表.doc

         

         

                                        重庆城市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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