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系、处室:
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精神,探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人才合作共建机制,着力引进培养一批学科领军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建设高素质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巴渝学者计划管理办法(试行)》(渝教人发〔2019〕23号)有关规定,学校拟开展2021年巴渝学者讲座教授、青年学者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按照渝教人发〔2019〕23号文件规定条件。
1.讲座教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市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较高,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取得同行公认的成就。
(3)聘期内每年在受聘高等学校工作1个月以上,最长不超过6个月;或按任务折算达到相应工作量。
2.青年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应受聘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海外应聘者应担任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申报当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在受聘高校全职工作。
(二)对于海外引进的急需紧缺学科专业人才、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
(三)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市级同层次人才(计划)项目的市内高校人选,不列入本次选聘范围。
三、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选聘,对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严格把关,认真审核推荐材料,切实提高申报质量。请于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10:00前将重庆市高等学校巴渝学者候选人汇总表发送至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老师,联系电话:49578588
组织人事处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