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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高申报
        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五一期间作风建设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浏览次数:3257 来源: 作者: 校对: 编辑: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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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2021年清明、五一假期临近,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回潮反弹,不断营造学校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清明、五一期间加强作风建设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抓好教育提醒

        学校各级党组织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绝不让“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各单位要向教职工打招呼、提要求,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约谈提醒、红脸出汗,坚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清明期间自觉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反对封建迷信,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

        二、严明纪律要求

        全校教职工要懂法纪、明规矩、存戒惧,做到令行禁止,严防“节日病”。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公款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禁止个人消费开具单位名称发票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加大作风建设力度,抓好节点、抓住重点、紧盯新特点,坚持纠“四风”转作风不止步。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的新动向新表现,加大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力度,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效果。

        四、严格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加大作风问题的处理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我市实施办法要求,对“四风”问题隐瞒不报、问题突出的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举报电话:023-49578007


        中共重庆城市职业学院纪委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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